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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外(境外)学历学位认证须知


一、 认证申请办法:
    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: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);(2)本人护照(须全本复印;若护照已上交,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);(3)所获国外学校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;(4)学习成绩单;(5)中国驻外使(领)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;(6)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获得者,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;(7)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。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。填写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》。
    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: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);(2)本人身份证;本人护照(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实习经历者提供;须全本复印;若护照已上交,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);(3)所获合作办学国外(境外)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;(4)学习成绩单;(5)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; (6)工作经历证明(入学前为大专学历,取得国外(境外)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者);(7)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获得者,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;(8)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。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。填写《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》。
    3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、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: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);(2)本人身份证;(3)本人特区通行证;(4)学业证书;(5)学习成绩单;(6)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就读证明;(7)所就读特区学校学生身份证件;(8)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以及其它相关材料;(9)获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者,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。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。填写《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》。
    4台湾地区学历、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: (1)一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(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照片);(2)本人身份证件;(3)所获学历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;(4)学习成绩单;(5)获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者,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。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。填写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》。
    5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,如学位或文凭证书、留学期间成绩单、论文摘要(目录)等须经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,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。


二、认证收费标准
每件国外或境外学历、学位证书认证费500元,代理服务费100元。翻译费:学历、学位证书、成绩单50元/页;论文摘要100元/页。

 

联系人: 梁老师、苗老师

电话: 0760-88366705

传真: 0760-882231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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